女妖生气地跑掉,没说于濛被安置在何处。但李云心在街上时瞧见了城中西北边儿有一处大宅子——此前那栋酒楼是三层,已是城中最高的建筑之一了。但在西北边竟还有一处四层的角楼,远远看去气势非凡。再依着如今走过来的这个方向,推断就是于濛的所在。
他穿街过巷,意识到自己没猜错。那并不是寺院,的确是私人宅邸。看起来威风气派,宅前的街道也清洁安静——此地该属于双虎城的“富人区”了。
便毫不客气地穿墙而入。
因为这宅子的规模大小与渭城中原本于家的宅院很相似,高高的院墙几乎占据一条街。要是先敲门再等人开门,不晓得要等到什么时候去。何况宅中原本的人都被白云心杀光了,想来也不会有什么通传的。
可等他真的踏进这宅子,却头一眼就瞧见了人。
许多人——男仆、丫鬟,捧了各色瓜果小食在遍植花木的庭院小径上匆匆往来,不发一言。似是宅中主人有什么吩咐,不许他们扰了清净。
他一眼就瞧得出这些的确是人,而不是妖魔或者鬼魂。再往远处看,在一汪池水旁、新铺了嫩芽的草地上,有一张躺椅。椅上躺个人,盖着锦被,似是闭目养神。身边两个俏生生的侍女,一个在捏肩捶腿,一个在指挥来往的仆佣将吃食一一摆放好。声音也压得很低。
李云心大概能理解这种做派——如今春寒料峭,屋子里还得烧地龙。由此,呼吸起来该不会太顺畅。便跑了出来一边享受这早春的新鲜气儿,一边捂着被子喝热茶。倒是与他那个世界在夏天时将空调开到十六度然后盖上棉被有异曲同工之妙。
只是……
不是都杀了么?
他皱了眉,踏一步走过去,出现在于濛身边。
捏肩捶腿的女孩子是离离,指使那些伙计的是乌苏。当初在长治镇,被金光子一剑击死的是前者。可如今看起来与寻常人没什么两样儿……似是已经用什么法子调理好了。
他一现身,两个女孩儿吓了一大跳。倒是那些家仆们因在近主子身边时都小心翼翼、低头只管做事不敢随意看,便没有瞧见李云心究竟是怎么来的。
可她们两个对李云心的印象不算坏。也知道他身具神通,便在略一错愕之后回过神儿来,齐齐叫:“李道长!”
李云心笑了笑:“我可不是道长。我是妖魔。不如叫我李公子。”
两人便又甜甜地叫了一遍:“李公子!”
一旁的仆从面面相觑,不知道这人口中所说的“妖魔”是真是假。眼下可不比从前时候……“确有妖魔存在”这种事,天下已是人人晓得了。这时便听到乌苏吩咐:“都退下吧。同你家老爷说,我家少爷在见贵客,暂不见别的客人了。”
那些仆从忙应了,飞快退走。
于濛这才抬眼看李云心,可仍是躺在椅子上的:“听说你最近风生水起,已经是了不得的人物了。”
李云心笑笑:“也只是你从前的境界而已——乌苏眼下是好了?”
“鹏王帮的忙。”于濛说,“算是好了。”
乌苏的脸色却变得阴沉起来。李云心瞥了她一眼,再看于濛。
才注意到……他躺椅的毯子底下,有一条腿是空荡荡的。又在躺椅的另一边,搁了个木质的假腿。他便俯身按了按——发现于濛的左腿齐根而断,但伤口早已经愈合了。
这时候才听离离说:“李公子……劝劝我家少爷吧。”
李云心便明白是怎么回事了。
为红娘子重塑肉身的那一夜,也曾想起过这种法子——取自身血肉来做这件事。
这其中涉及到一些比较难说得清的道理——该是可以有答案的,但因为这世界的玄门修行时所秉承的那种知其然便懒得知其所以然的态度,才成了糊涂账。
——用血肉来塑肉身,相比寻常的方法更容易、不会出错。且塑成的身子也更像是人——若在施术者修为不大高明的情况下。
至于他所用的法子,自然是比“寻常法子”更加高明一些的。但问题在于,虽然他因着常年浸淫画道,在构建形体这方面该比金鹏熟悉得多,可那位鹏君却是活得比他久。没道理非得用于濛的血肉才能为乌苏重塑身躯的。
李云心皱起眉:“怎么搞的?”
于濛抬抬手:“当时你被缠住脱不开身,我想找别人想办法。想来想去,只有金鹏办得到。就去找他了。”
“白云心算是帮了我一个忙,为我说了情——就用了我的血肉重塑了肉身。”
他这话说得轻巧,可李云心知道过程该是艰险万分的。当时的他也的确没法子帮于濛这个忙——仅是玄境而已。
他叹了口气:“不是指这个。而是说干嘛非用这个法子?又干嘛要这样?你如今又不是太上,叫他为你弄条腿可不难。”
于濛笑笑:“你现在既然是太上,该能看到更多了。譬如因果和缘果。”
“乌苏的性命算是因我没的,我该还她。”
乌苏抬起袖子抹了抹眼角。
李云心就叹口气:“这个我懂。该还。可干嘛非要瘸着腿?她天天看见你这样子也伤心——不了解你的人还以为你想要用这模样卖人情呢。”
“少爷的情分我们一直都记着,可忘不了。少爷不是这个意思。”离离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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