测字老头应该懂这玩意,见了一眼就说道:“鬼爪痕,是那叶婷婷在你身上留下的吧?”我点了点头,那领导模样之人似乎感觉到很震惊,凑上前来,看了个仔细,然后缓缓说道:“这就是鬼爪痕呀?太厉害了,这上面是‘荀墓’,果真,是要找荀耀军的墓穴呀。”
测字老头对着那领导模样之人说道:“那你看一下,这事还有什么技术性的问题吗?”
“这事应该没有问题,一路绿灯!”领导模样之人担保道:
领导模样之人说完之后,连忙电话联系了一个人,随后,一个人赶了过来,对着那领导模样之人就问道:“带谁过去?”
领导模样之人说道:“带我们一起过去,我们都要看看,这荀耀军的墓里到底有什么东西。”
于是我们一行四人,在这警官的带领下,前往了荀耀军的墓地。
在去往荀耀军墓地的路上,领导模样之人向我们大致介绍了荀耀军他们尸变的情况,那天也就是叶婷婷给奸杀的那一天,荀耀军的亲朋在替荀耀军守灵,还有一个同样被叶婷婷害死之人和荀耀军是很好的朋友,还多多少少有些亲戚关系,所以他们是在一起办的丧事。由于荀耀军和他的朋友都属于中毒而死,对于这种非善终的死亡,他们的老家有个习俗:必须在火化那一天才能送进殡仪馆,平日里必须放在家里,所有的亲朋都需要守灵。他们家乡的习俗认为:这样的死人有怨气,不能在火化那天带出去,否则怨气外泄,会贻害他人。
可是那天不知道是怎么了,在给死人上饭菜的时候,(在荀耀军的家乡,认为,只要人没火化,还不算真正意义上的死亡,在家里就应该视为正常人。所以,一日三餐都要供好。)一亲戚不注意,将肉汤撒在了两个死者的身上,且被撒的位置也极其敏感,是那男人的“命根子”,起初,荀耀军的家人们也没有太在意,可是没过一会儿,从门外跑进了一条狗,顿时窜上了两具尸体之上,可能是命根子上有肉汤的缘故,那狗毫不犹豫的在两具尸体的命根子上狠狠的咬了下去,然后就跑掉了。荀耀军的家人大惊,就赶忙上前去端详两具尸体是否安然?但上前一看,便大呼不好,荀耀军他们两具尸体上的命根子不翼而飞。
死要全尸是也是一种风俗,明天就要火化,突然来这么一出,对于荀耀军的家人而言,这事天大的不幸,于是纷纷动员家属,前去寻找那条狗,仅留了二人照看尸体。
但非常不幸的是,荀耀军的亲属虽然竭力寻找,依旧没有任何收获。正当家人悻悻而归之时,发现两位看守尸体的亲戚躺到在地,不知道是死是活,而荀耀军他们的两具尸体不翼而飞。荀耀军的家人大惊,连忙将那躺到在地的两名亲属给抢救了过来,等他们清醒之时,问其荀耀军他们的尸体去了哪里?那两名亲属显然是受到了惊吓,语无伦次的描述了经过,在断断续续中,荀耀军的家属得知,荀耀军他们两具尸体突然醒了过来,只喊着要找到自己的命根子,随后就飘然而去,那两位看守尸体的亲属因此被吓到在地。
对于这一系列的变故,荀耀军的家属算是见所未见闻所未闻,在不得已的情况下,请来了家族中最德高望重的长者,向其请教如何处置?
那长者表明了三点意见:一、火化之日是大日不能更改,在此之前,大家竭力寻找荀耀军他们的两具尸体,如果真的找不到,就找些荀耀军他们生前的衣物做入葬之用,就是所谓的衣冠冢。二、死不见尸,就算是没死!虽然有了衣冠冢,但只要没见到尸体之前,这衣冠冢都属于“假冢”,碑绝不描红,穴绝不封盖。等找到尸体并顺利火化后,再描红封盖。三、两具尸体已经不是全尸,且火化入穴之日已到,故灵台撤除,不用披麻戴孝。遗照不上墙,荀耀军两人以失踪论。
长者的这三点嘱咐,荀耀军的家人均表示接受,因此,到现在荀耀军他们还没有户口注销。
“失踪几年可以宣布自然死亡?”我问道
那领导模样之人答道:“下落不明满四年可以宣布自然死亡,还有因意外事故下落不明,自意外事故之日起两年可以宣布自然死亡。”
“那荀耀军这两人应该怎么算?”我好奇地问道:
“严格意义上来说,已经死亡,但他们家乡的风俗不允许,所以当时算作是意外事故下落不明,按两年算的。可是两年后,户籍警再次要求做荀耀军等两人要做户口注销之时,其家人再次群起激愤,表示不愿意。实在没办法,经过商量最终决定,按下落不明论处,那就是四年,今年是第三年,到明年后就能户口注销了!”那领导模样之人说道:
“法律也能讨价还价?”我带着一种调侃和急愤的语气说道:
“小蒋,你不做警察,不知道警察的难,很多时候,特别在比较偏远落后的地区,家族的规矩远要高于法律。如果你非得去比他们放弃规矩,信奉法律的话,激起民变可不是闹着玩的。好在这事得到协商,到了明年过后,只要不见荀耀军等人,就能宣布自然死亡了!”领导模样之人为难的说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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